
司法所工作职责:
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、监督工作;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,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;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;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;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;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:
解答法律咨询,电脑查询法律法规;代写法律文书:包括起诉状、上诉状、答辩状、申诉状等诉讼文书,协议、委托书、合同书、申请书、遗嘱等非诉讼文书;应聘担任镇、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、承包经营户、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;接受民事、经济、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,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民事活动;根据当事人申请,参与调解生产、经营纠纷和各类民间纠纷;为企事业单位,承包经营户、个体户、私营企业和公民办理见证业务;协助办理公证;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。
地址: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临街楼2层
邮政编码:454865
法律服务专用电话:0391-6417148
主页:http://law-firm.vip.sina.com/
E-mail:law.12348@126.com
工 作 人 员
| 姓 名 | 介 绍 | ( | |
| 手机 | 住宅电话 | ||
| 王长明 | 司法所长、法律服务所主任 | 13343618585 | 6185534 |
| 原耀明 | 法律服务工作者 | 13569104151 | 6412821 |
| 张 通 | 法律服务工作者 | 13569135776 | 6418201 |
| 李京州 | 法律服务工作者 | 13782636517 | 6412250 |
2004.10.5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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